华中企业新闻网 2019-10-30 20:57 网站编辑
人民网武汉5月4日电 (张沛)3日,武汉市人民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调整该市2018年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供养等保障标准:城市低保标准从每人每月670元提高到715元,农村低保标准从每人每月500元提高到580元。
截至2018年3月,武汉市共有城乡低保对象101057户、143821人。其中,城市低保47434户、68993人,占全市非农业人口的1.15%;农村低保53621户、74828人,占全市农业人口的3.16%。2017年全年发放低保金10亿余元。目前,城市低保标准为每人每月670元,农村低保标准为每人每月500元。
5月2日,武汉市政府召开第56次常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新的城乡低保标准及其他困难人员救济标准。
具体标准为:城市低保标准从每人每月670元提高到715元,农村低保标准从每人每月500元提高到580元。
城市特困人员、孤儿供养标准由每人每月1340元提高至1430元;农村特困人员、孤儿供养标准由每人每月985元提高至1100元。集中养育孤儿供养标准由每人每月2145元提高至2300元。
其他困难对象救济标准也一并提高。来源:人民网-湖北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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