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企业新闻网 2018-09-07 11:51 网站编辑
中新网上海9月6日电 (记者 许婧)上海市工商局局长陈学军6日在上海称,在不断探索试点简易注销的基础上,上海率先推出市场主体退出机制,明确降低企业注销制度成本。
当天,上海市工商局、上海市税务局、上海市商务委员会、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了《关于进一步改革市场主体退出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该《意见》对简化企业主体退出作出规定。
上海工商部门透露,《意见》进一步梳理了前期企业清理专项工作中形成的退出机制,着力解决企业股东(出资人)失联、缺失、不配合等原因导致注销受阻的传统“堵”问题,切实破解企业注销难顽症。同时,明确对营业执照遗失的企业,无需先行补照,对法定代表人无法代表公司提出注销申请的企业,无需先行办理法定代表人变更。
根据《意见》,对领取营业执照后未开展经营活动、申请注销登记前未发生债权债务或者已将债权债务清算完结的有限责任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均可以选择简易注销程序办理注销。申请简易注销的企业,只需提交法定代表人(投资人或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盖章)的《申请书》、《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全体投资人承诺书》和营业执照正、副本即可,“这就减少了企业申请简易注销时提交的材料”,陈学军说。
上海市税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符合简易注销条件的企业,可以无需进行企业清算。
此外,上海市工商局将牵头建设注销企业网上服务平台,打通工商、税务、商务委、海关等部门各自的注销业务,实现“流程的清晰透明”和“信息的互通共享”,该平台将在今年年底上线。通过平台优化引导,预计一般内资企业可以减少注销办理时间14个工作日,一般外资企业注销办理时间可以减少17个工作日。陈学军透露,不管是内资还是外资企业,预计注销办理时间将比之前减少一半。
不仅如此,今后,上海工商、税务等部门将改过去串联办理为并联办理,在办理注销时可同步发布注销公告。
据了解,上海官方高度重视企业注销工作,仅今年就召开了7次专题会议,专门研究商讨企业注销的问题。《意见》出台之前,工商、税务、商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相关部门共同进行了多次沟通,旨在打通部门间的注销业务流程,实现企业信息的互通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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