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企业新闻网 2020-11-23 21:11 网站编辑
作为农村各项工作和各种组织的领导核心,农村基层党组织是乡村振兴的具体组织者、实施者,担负着重要职责使命。只有农村基层党组织坚强有力、党员队伍合格过硬,乡村振兴才有根本保证。浙江省义乌市江东街道观音塘村的村民致函上级有关部门反映说,楼某红作为观音塘村支书,在任期间涉嫌内幕交易,出卖本村集体利益;涉嫌以权谋私,利用职务为亲友谋求不当利益。恳请上级领导尽快查明事实真相,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其一,涉嫌内幕交易,出卖本村集体利益。楼某红在东阳市海德国际社区购买有一联排别墅,地址为檀香2路11街7号。后楼某红考虑出售该联排别墅,但该别墅边上原有一变电箱,该变电箱的存在影响了楼某红所有的联排别墅的售价。为了将别墅以高价出售,楼某红一直要求将该变电箱移至他处。
东阳市海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德公司)系东阳市海德国际社区的开发商,该社区与观音塘村交界。海德公司一直想扩大该社区的范围,将社区围墙移至观音塘村界内。海德公司也曾私自外扩社区围墙,但被观音塘村村民发现。在村民及护村队的阻止下,海德公司意图侵占观音塘村土地的行为并未得逞。
但后来,楼某红作为村支书,疑与海德公司私自达成内幕交易。海德公司将位于楼某红所有的联排别墅边上的变电箱移至他处(为此海德公司为楼某红承担移箱费用50万元,楼某红自己只负担了其中的数万元)。作为交换条件,由楼某红利用其支书的职务与权威出面解决社区围墙外扩事宜。目前,海德社区的围墙已经在原先的基础上外移6米左右,非法侵占观音塘村土地2亩以上。楼某红也将其所有的联排别墅以高价出售了。
作为村支书,楼某红为了一己私利,不惜出卖村集体的土地利益,其行为已经严重侵害村集体的利益,严重违反了党纪和国家法律。
其二,涉嫌以权谋私,利用职务为亲友谋求不当利益。楼某红的叔叔伯伯楼某能、楼某响(均已去世),生前多年也均未在村内居住,在村内旧房也已经倒塌多年。按照规定,其均无法获得宅基地的审批。但楼某红利用其支书职务,在审批过程中弄虚作假,并一路开绿灯进行特事特办,为楼某能、楼某响的后辈审批了宅基地。此事在村内引发许多村民不满,因为其他与楼某能、楼某响条件相同的村民并未获得宅基地的审批。
其三,本村楼某荣(村民)、楼某(村委委员)、楼某维(党员)、楼某红(村支书)、楼某春(村主任)等人涉嫌利用家族和宗族等势力,把持基层政权,出卖集体利益。以上数人明确:“村干部谁当都一样的,随便谁当不要管他”、“我们四个人搞在这里全村都可以控制得起来了。”、“全村都已经控制在这了”、“谁当干部都一样,没用的,我们四个都控制的牢,就是这样的事情,干部说了不算数的,就是这样的”等等(具体详见录音问题整理稿第1页第1—10行)。
利用暴力等手段打击异己,欺压百姓。楼某明确说道“农村里有人谁不服的,外面的人我们是不能打的,农村里人谁不服要打谁就打谁,农民跟农民之间吵架是不搭噶的,你知道没?一下子就搞掉了”(详见录音整理稿第4页第1—2行)。
在工程项目过程中煽动闹事。在录音文字整理内容第9—13页中可以体现出来,上述人等为了阻止相关项目的实施,商量组织相关的人员到施工现场进行闹事,其中还涉及到散布虚假消息,煽动商量群众等信息。
为达到个人目的,涉嫌出卖村集体利益。在录音的文字整理稿第14—17页中提到,村领导楼某红、楼某春在相关人员的授意下,与浙江栗丰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签订了相关的合作开发协议书(协议内容实际上出卖了村集体的利益),并且提到“相关的问题可以私底下进行沟通”。来源:中新在线
转载自:村官涉嫌以权谋私,为亲友谋求不当利益_市场舆情网 http://www.peoplescck.com/jjsn/20201123/1608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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