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人民网-山西频道 2023-05-16 18:34 网站编辑
人民网太原5月15日电(记者雷昊)今日,记者从山西省商务厅获悉,该厅联合山西省财政厅和山西省邮政管理局发布《关于开展2023年度农村寄递物流上行快件补助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提出,今年,对通过电商平台将山西省农产品及农副产品销往本县(市、区)域以外,且发货地在省内的经营主体,符合条件的最高补助100万元。
《通知》明确,对2023年农产品及农副产品上行网络销售额10万元以上(含10万)且快递物流单量1000单以上(含1000单)的经营主体进行补贴,补助金额1元/单,快递费不足1元者据实补助。单个经营主体全年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含100万元)。
补助对象为农产品网络销售经营主体,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经营主体为2023年2月28日之前在山西省注册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经营主体需在阿里巴巴、淘宝、天猫、抖音、京东、快手、拼多多、微信视频号、小红书、832扶贫采购平台、全球蛙、乐村淘等省内平台注册的店铺开展网络销售。省商务厅将视情况增加网络销售平台名单;发货人与申报经营主体必须是同一主体(运单与营业执照关键字段相同)。
据悉,补贴时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以快递单时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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